山东省济宁市与梁山县两级公安、网安部门经过数月侦破工作,联手破获一起用非法收购的手机卡,搭建被称为“手机口”的虚拟拨号设备,为境外犯罪团伙提供拨打诈骗电话服务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查扣涉案手机150多部,手机卡5万多张,查清涉案虚拟货币资金流水价值人民币3000多万元,此案在山东尚属首例。
2024年4月,济宁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获取线索。梁山县辖区内藏匿着用虚拟设备向外拨打诈骗电话的窝点。梁山县警方随即对出租屋、宾馆等复杂场所展开排查。排查中,民警发现一宾馆内有5名贵州籍人员来到梁山后,大部门时间守在宾馆内,既不像来旅游也没有生意往来,行迹异常。
梁山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大队长 雷明:5名贵州籍人员在此已经住宿了10余天时间,并且也没有从事什么其他活动,白天就在宾馆里待着不出来,晚上偶尔出来吃个饭。
警方通过侦查取证,掌握了以钱某凯等人为首的5名男子涉嫌犯罪的相关证据后,立即实施了抓捕。
梁山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裴洪亮:将嫌疑人控制后,我们发现在房间内有10多部手机口设备和600余张电话卡在那里放着,“手机口”设备还在拨打着受害人的电话。
梁山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大队长 雷明:犯罪嫌疑人供述,他们的手机卡都是根据上级一个昵称叫“草鱼”的人,告知他们取手机卡的地点,都是在梁山县城区一些比较隐匿的草坪里,或者大树底下取得而来的。
钱某凯交代,2024年2月,他在境外聊天软件认识了网名叫“草鱼”的人,“草鱼”称,架设“手机口”虚拟拨号设备供人拨打电话挣钱较快,于是,钱某凯便组织了4名同乡,来到“草鱼”指定的梁山某宾馆,以不见面、约定地点取货的方式拿到了手机卡,在宾馆房间内架设起“手机口”设备,协助境外诈骗团伙进行犯罪活动。这些用数据线连接的两部手机就是所谓的“手机口”设备。
梁山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裴洪亮:两部手机连在一块,其中一部安上网络软件,由境外诈骗分子控制。另一部用于拨打受害人的电话,这个设备联通后,每小时给他们100元到150元的费用。
境外诈骗团伙利用“手机口”设备拨打诈骗电话,可以隐匿电话归属地,用以逃避公安机关侦查。
查获旧手机卡5万张 3元收卡可卖数百元
警方决定顺着手机卡向上追查诈骗团伙,通过调取公共视频,显示在隐蔽处放置手机卡的是一名男子,但由于事发时都在夜晚,看不清相貌特征。专案组通过摸排这名男子的关联人员信息,最终确定了这些卡的来源,并很快锁定了从事旧手机收购生意的荣某等4人。
侦查中民警发现,荣某等人经常在梁山县城的一个小区里聚集,在掌握了他们的行踪后,专案组展开了抓捕行动。
梁山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裴洪亮:进入房间后,将他们4人控制,在房间内发现有50000余张手机卡,在那里散乱放着,还有150余部手机在那里,每个手机上基本上都插着手机卡,正在测试他们从黑龙江带回的50000余张手机卡。
荣某交代,这些买来的手机卡都是使用过的旧卡,手机卡能否正常使用,他们还要对其逐一测试。
梁山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大队长 雷明:他们供述,在一次收购旧手机的时候,他们的上线就提出了收购旧手机卡的意愿,并说一张手机卡只要能够正常使用的,金额就可以达到五六百元一张,他们听了这个消息也是非常心动。
荣某等人交代,他们在网上联系手机卡卖家,以每张3元的价格回收旧卡。同时,他们还去黑龙江等地收购一些老年人的废旧手机,从中获取手机卡。
梁山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大队长 雷明:这些老年人平时也没有保护自己个人信息的法律意识,所以有些他们出售的旧二手手机里边都有手机卡,部分手机卡还是能够正常使用的,有些是欠费缴费后可以使用。
专案组侦查发现,荣某的上线、也就是收购这些手机卡的是湖南人谢某波。民警赶往湖南,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谢某波及另一同伙抓获。
经查,谢某波是按照网名为“西瓜”的人指令购买手机卡。谢某波从梁山荣某处买来手机卡后,再根据“西瓜”的指令,将卡放在一些隐蔽处,拍照后发给“西瓜”,以每张手机卡700元的价格交易给“西瓜”。
通过境外聊天软件联系 虚拟币结算费用
谢某波落网后称,他从未与网名为“西瓜”的人见过面,两人都是通过境外聊天软件联系,收卡的费用通过虚拟币结算。
梁山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大队长 雷明:随后我们对“西瓜”的真实身份进行研判,其真实身份为湖南籍邓某志,紧接着我们就将邓某志抓获归案。邓某志供述,他的上线为一个叫“草鱼”的人,但是“草鱼”的真实身份,比较扑朔迷离,难以研判。
邓某志供述,他与“草鱼”曾在湖南长沙见过一面,因夜里天黑,印象不是很深,但他记得“草鱼”开的是一辆黑A牌奔驰车。随后专案组派员前往长沙开展工作,调取大量公共视频后,民警有了重大发现。
梁山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裴洪亮:我们就对此时间段到达湖南长沙市的黑A牌车辆进行查询,发现一辆当天从河北廊坊市开过来的车辆形迹可疑,通过对此辆车的驾乘人员进行分析研判,确定了车辆驾驶人为代某丰,我们根据此条线索,到河北廊坊将代某丰抓获。
在代某丰的手机里,民警发现了网名为“草鱼”登录账号,代某丰为犯罪嫌疑人邓某志的上线已确切无疑。
梁山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裴洪亮:据代某丰供述,2023年12月份以来,他指挥邓某收购手机卡3,000余张,这些手机卡被用于诈骗活动。代某丰直接收取境外诈骗分子的违法所得是55万余元。
经查,代某丰这些非法所得其中大部分用于购买手机卡支出,部分装进了自己腰包。近日,梁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代某丰等14人分别以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2年6个月到8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在此,办案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在出售自己的电子设备时,一定要清除设备中的个人信息,防止被他人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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