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动员社会资源支持和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筹办工作,提升大赛社会影响力和办赛水平,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战略合作伙伴和高级合作伙伴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
二、征集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有意向提供资金、实物、服务、技术保障等方面赞助的企业(以下简称应征单位)。
三、征集数量:战略合作伙伴不超过8家(含)、高级合作伙伴不超过18家(含)。
四、应征条件
应征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意向作为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战略合作伙伴或高级合作伙伴,为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提供资金、实物、技术保障或相关服务;
(二)经济实力雄厚的综合性集团或行业领先企业,具有较高品牌影响力和行业知名度,具备独立提供上述类别产品、服务的技术能力或服务能力;
(三)财务状况良好,有充足资金支付赞助费用;
展开剩余73%(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形象;
(五)按照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执委会相关程序和要求参加征集;
(六)本次征集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五、征集程序
采取公开征集方式,主要程序如下:
(一)发布征集公告;
(二)应征单位提交《意向函》(见附件)及合作方案;
(三)组织遴选,确定候选企业;
(四)与候选企业进行谈判,确定赞助意向;
(五)公示候选企业名单;
(六)公示无异议,签订相关协议。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要求
本次征集通过提交意向函方式进行报名,请有意向的应征单位于北京时间2025年7月31日17:00前(含)将《意向函》及合作方案原件送至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执委会,或将《意向函》及合作方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执委会指定邮箱,并在邮件发送成功后及时与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执委会联系确认,以其他方式递交或逾期递交的,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执委会均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李文雅、杨坤
电子邮件:sanjgssctgb@126.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区星港路新港办公区B座210室(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市场推广部)
七、其他有关事宜
(一)权益有效期
被确定为战略和高级合作伙伴的赞助企业,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组委会、执委会授予相关权利,有效期自签订协议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执委会的权利保留
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执委会在本次征集活动中保留下述权利:
1.对本公告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对本类别所含子类别进行合并或拆分,变更本次征集活动的时间安排。
2.在任何时间,接受或拒绝任何意向文件,以及更改或取消征集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无需向应征单位解释原因。
3.对本公告及其附件享有最终解释权。
本公告及相关事项有变更,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执委会将以适当方式告知。
特此公告。
附件:意向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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